福建省照明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于2014年6月18日在福州海峡(国际)照明创意中心召开,本次应出席会议的会员代表150人,实到130人,20位代表因事或出差请假,未能出席,到会人数符合学会章程规定。本次代表大会由陈汉民副理事长主持,会议主要议程如下:
1.吴一禹秘书长作了关于《福建省照明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》及福建省照明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建议。
2.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洪友白副理事长作的《福建省照明学会2009-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》及《福建省照明学会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和规定(修订草案)》。
3.会议听取了林从华副理事长关于《福建省照明学会章程修订的说明》的报告。
4.会议共选举产生蔡永明、韩晓安等42名常务理事,并从这42名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主要负责人:理事长林卫东(法人代表),副理事长陈汉民等12人,秘书长吴一禹,副秘书长谢进国等5人。
5.会议宣读了福建省照明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、顾问名单。
6.会议表决通过了《福建省照明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福建省照明学会2009-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》、《福建省照明学会章程(修订草案)》等文件。
7.出席福建省照明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,应到代表 150人,实到代表130 人,符合法定人数。表决结果:会议无记名投票全体通过了《福建省照明学会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和规定(修订草案)》。
本次会议对学会5年中所作的组织建设、学术交流,照明论坛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,汲取了有益的经验。同时对新一届理亊会开展学会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思路和建议,相信在新的领导机构指导下,学会能更好地服务会员,凝聚照明力量,促进我省照明事业发展。
全体理事合影
主席台
会场
林卫东理事长讲话
吴一禹秘书长讲话